弃坑不脸红,日更不过三。
废文:迦南Canaan

【德赫】【点文】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红玫瑰

CP:德拉科马尔福X赫敏格兰杰

分级:G(清水)

设定: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编辑X作者AU

状态:完结

字数:3221

说明:来自 @请给我一张白纸 的点文,不好意思我之前太忙了拖的有一点点久...再次感谢你参与这个没啥意义的点文活动。

本文赫敏失踪的梗来自阿婆,这是阿婆一生中最神奇的一段经历,感兴趣可以搜索一下。销毁手稿但是最后没有的梗来自张爱玲,在此说明一下。

本文十分OOC!大家随便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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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雪了,德拉科马尔福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在通往庄园的山路上,心里不免有些抱怨,之前的电报里对方说庄园距离火车站只有大约20分钟的路程,哪想到这路是山路而今天又下了雪,道路泥泞湿滑,很不好走。不远处啊教堂里传出唱诗班优美的吟唱,灯光在夜幕下影影绰绰,德拉科驻足听了一会,弹了弹毡帽上的雪又继续前行,远远地,看到了一个模糊的黑影,那就是今天的目的地,因种植大面积铃兰而出名的铃兰庄园。庄园始建于上个世纪,有着非常明显的哥特风格,马尔福眺望着和夜色融为一体的塔尖,觉得那些光怪陆离的故事都有了解释,他叹了口气继续走,希望晚饭有碗热汤。


真的是节日快到了,庄园门口挂了圣诞花环,马尔福按响门铃,一个爽利的客厅女仆来开了门,递上了邀请函,女仆屈膝行礼,说请稍事休息,晚餐七点半开始。放好行李之后德拉科有些犹豫的开口:“晚餐前能拜见一下艾米丽小姐么?”客厅女仆愣了一下,“小姐正在更衣,晚饭时自然会和您见面”说着行礼离开,马尔福碰了一个不软不硬的钉子,撇了撇嘴。 


他脱下被打湿的大衣,擦拭靴子上的泥巴,最后洗了一下手,开始整理自己引以为傲的金发。湿漉漉的头发被他捋到后面,露出了那一双蓝眼睛,对着镜子左看看右看看,十分满意,希望艾米丽小姐就算不不认同他的工作能力,最好也要认同这张脸。


说到艾米丽小姐,马尔福对于即将到来的会面有些忐忑,这位知名的女作家是一个巨大的谜团。她大约是十余年前开始创作小说的,开始是写一些清淡的爱情故事,然后是历史小说,最近是那些有着哥特色彩的侦探小说,十年来艾米丽小姐从未露面,除了作品,公众对她的生活一无所知,很是有些风言风语,说艾米丽小姐其实是个中年胖子的笔名,也有流言说她是个守寡到五十岁的老姑婆。这次之所以能够登门拜访,是因为艾米丽小姐和前一家出版社的合同到期了,正在寻找新的合作伙伴,自己工作的出版社老板和艾米丽小姐通信十多次,才换来了这次的拜访机会,希望一切顺利。马尔福掏出怀表看了一下,时间差不多了,起身去了餐厅。


餐厅宽敞而明亮,入口处的方桌上放着新鲜的百合花,餐桌两侧只放了两套餐具,看来今天只有他们两人一起用餐。七点三十五分,细碎的脚步声响起,艾米丽小姐姗姗来迟,穿着修身的亚麻色长裙,棕色的宽腰带勾勒出她完美的腰身,一头卷发被收拾的服服帖帖的盘在头顶,发丝之间是一个别致的玛瑙贝壳发饰,除此之外她身上再无其他首饰,素雅的像个清教徒。


“马尔福先生您好,我是赫敏格兰杰,通常被称为艾米丽小姐。”赫敏格兰杰屈膝行礼,德拉科鞠躬回礼。


“你好格兰杰小姐,我是德拉科马尔福。”


那是德拉科马尔福第一次见到艾米丽小姐,他32岁,她30岁。


2


赫敏格兰杰在四十岁上下的时候搬回了伦敦,铃兰庄园固然好,但未免太冷清了,繁华而热闹的伦敦可以给她的创作注入更多的活力。清晨漫步在泰晤士河沿岸,中午去哈罗德百货买个漂亮的帽子,夜幕降临之时在街头巷尾找一家咖啡店,热可可配布朗尼,一边吃一边观察来来往往的行人。赫敏格兰杰觉得自己的心态多少有些奇怪,她的少女时期离群索居,到了现在这个年龄却突然开始热衷于一切社交活动。朋友哈利举办的读书沙龙,朋友罗恩家的舞会,甚至破天荒的答应了一家报社的专访,访谈时间定在了下个月。这是“艾米丽小姐”的影像第一次见报,让她多少有些紧张,又点了一个甜甜圈压压惊。她在和马尔福的通信中提起过这件事,这位刻薄的先生居高临下的说,虽然你不年轻了,但依然美丽。赫敏从小就对自己的外貌没有太大信心,受到这样的评价有些受宠若惊,特别是评价来自一个如此英俊的男性。


赫敏格兰杰认识德拉克马尔福十余年了,时常通信,偶尔见面,岁月自然也在马尔福身上留下了痕迹,却没有夺取他的英俊半分。他是英俊的,金发,蓝眼睛,挺直的背宽阔的肩,笑起来像个浪荡子,哭泣的样子脆弱的像个婴儿。


大约是五年前的时候,德拉科马尔福的母亲去世了,那位水仙花一样的夫人,因为心脏衰竭在某个夜晚安安静静的离开了,至此,德拉科身边再无至亲。赫敏当时在报纸山读到讣告之后,连夜给马尔福拍了电报,但石沉大海,没有回音。第二天的一早,她孤身一人拎着箱子跳上了最早一班的火车,去往了位于伦敦郊区的马尔福庄园。硕大的庄园,只有几个老仆人在打理,整洁,但多少透着冷清。马尔福在主卧室睡的昏沉,床边散落着几个空酒瓶。赫敏把马尔福散落的金发拨耳后,床上的男人在梦里发出不明所以的呢喃,此刻的他,脆弱的像个水晶球。赫敏凝视着眼前的男人,仿佛听到了来自神明的一声叹息。


一星期后赫敏回到了铃兰山庄,而马尔福也回到岗位开始继续上班,两个人的通信如旧,只是对这一段经历避而不谈。


3

又是一天清晨,赫敏窝在床上舒舒服服的读晨报,头版头条是关于阿富汗的坏消息,其实她更喜欢阅读那些婚丧嫁娶的版面,从只言片语中猜测对方的一生。今天天气晴朗,早餐是华夫饼,赫敏格兰杰在报纸上读到了德拉克马尔福要结婚的消息。


德拉克马尔福和格林格拉斯家的二小姐,对方很年轻,估计只有二十岁出头。赫敏在一个社交场合见过她,是一个金发苹果脸的漂亮女孩,言谈也不蠢,读了很多书的样子。赫敏放下报纸,沉默了一会便开始收拾箱子,带着自己最喜欢的一顶帽子离开了公寓。赫敏经常一个人去散步,佣人也不会太在意,但是她晚饭前仍然没有回来就成了大问题,第二天客厅女仆报警,第三天报社的编辑按照约定来讨论采访大纲时找不到人,第四天整个伦敦都知道艾米丽小姐失踪了。


整个伦敦,当然也包括马尔福。他放下手中的工作也加入了寻找艾米丽小姐的队伍,铃兰山庄空无一人,七橡树镇上的小木屋也没有她的踪迹,马尔福开车跑了几百里地,未婚妻的约会也被放在了一边。艾米丽小姐失踪一事在伦敦闹得沸沸扬扬,有无数小报断言她已经死了,可能公众终其一生都找不到她。马尔福对这些说法不置可否,他知道这个聪明的女性一定活的好好地,只是不知道躲在哪里看笑话。德拉科马尔福比谁都了解赫敏格兰杰,这位女士有着不少鬼点子,想到这里马尔福笑着摇了摇头,打开车窗给自己点了只烟。


在苏格兰场,八卦小报和全伦敦好事者的共同努力下没有任何一个人找到艾米丽小姐,而半个月后赫敏格兰杰带着深红色缎面的帽子穿着簇新的大衣自己出现在了报社门口,正好是约定采访的日子。杂志编辑认真比对了半天报纸上的照片和真人才知道这不是冒名顶替的假货,只是化了妆,又烫了一个假发。


采访进行的很顺利,虽然比起创作和个人生活,记者更关心赫敏消失的这些日子都去了哪里和为什么消失,但这些都被赫敏轻巧的化解了。提起和某家出版社十年如一日的合作也只是让女作家失神了一下,并无过多反应。


“和马尔福先生的合作很愉快,他是我见过的最专业的编辑和出版人,相信我们以后也会一直合作下去。”


德拉科马尔福在报纸上读到的这句话,他叹了一口气,然后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一星期之后,是他的婚礼,和格林格拉斯家的二小姐结婚,是母亲的遗愿,也只有这样,他才能保住马尔福庄园。


4

赫敏格兰杰活了七十五岁,在七橡树镇的小木屋中安详去世,身边放着刚写完的一首短诗,这首诗和她的讣告一起铺天盖地的出现在伦敦的各家报纸上,生命结束后,她仍然是那个被读者喜爱的艾米丽小姐。


赫敏没有子嗣,遗嘱保管在律师那里,客厅女仆是她的遗嘱执行人。当年爽利的客厅女仆现在已经是个老奶奶了。老奶奶严谨的按照遗嘱进行财产分割,但是面对最后一条的时候却陷入了踌躇,她和律师讨论了三个钟头,最终决定不遵守最后一条遗嘱。


最后一条遗嘱的内容是销毁床头保险箱里的手稿,那手稿一共四十万字,讲述了一个女人一生的故事,金头发的男孩有时出现有时消失,但他们没有走到最后。


手稿被寄到了出版社,已经是个老爷爷的德拉克马尔福闭门不出三天,去参加葬礼的时候胸前十分不合礼数的别了一朵玫瑰花,红艳艳的,还带着露珠。棺木入土时这朵花被一同抛下,马尔福作为家属铲土盖棺,这是最后的告别。


半个月后赫敏格兰杰的手稿出版,题为《最后的铃兰》,一字未改,马尔福作为编辑写了序言,详述了他和艾米丽小姐相遇的故事,并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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